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各位股东: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拟定召开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请各位股东提前进入会场。
3.会议地点:扬州农商银行总部2楼会议室(扬州市同泰路107号)。
4.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会议出席对象及要求
1.本行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2.本行聘请的律师。
3.其他有关人员。
4.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4)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2021年度董事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6)审议2021年度监事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的议案
(15)审议《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7)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8)审议2021年度三农普惠金融执行情况报告
(19)审议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审议关于股东名称修改的议案
(21)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22)听取2021年度大股东相关情况的评估报告
(23)听取《中国银保监办公厅关于第四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典型案例的通报》
(24)听取落实2021年度监管意见的工作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其他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可在本行网站http://www.yznsh.net下载。
2.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四)。
3.登记地点:本行在扬州市内各支行营业厅及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扬州市同泰路107号)。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效登记的股东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超
联系电话:0514-82990219
联系地址:扬州市同泰路107号
邮 编:225000
特此通知。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