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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银行账户转久悬户状态清理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更好地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减少电信诈骗风险,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人民币久悬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苏信联发〔2020〕57号),我行于2020年6月10日以后持续对符合转久悬的账户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账户范围

  1.若您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且余额在人民币50元(含)以下的,我行将该账户纳入“久悬户”管理,视同自愿销户处理。

  2.若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且余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下,我行将该账户纳入“久悬户”管理。30天后未办理相关销户手续的,视为自愿销户。

  二、友情提示

  1.若您的个人银行账户转入“久悬户”管理后,您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存折(卡)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账户未取款项支取手续,我行将按照支取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付利息给您;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您丢失存折(卡)或遗忘密码,您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2.若您的单位银行账户转入“久悬户”管理后,您需要继续使用该账户的,请按照新开账户标准重新提供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重新启用手续。已纳入久悬银行账户管理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再重新启用。

  3.我行将每季度末月15日系统对符合久悬银行账户条件的银行账户进行转为“久悬”状态。当您的账户转入“久悬户”管理后,您持该账户在我行所有交易渠道办理业务时,交易将会被拒绝。

  4.建议您及时归整在我行持有的所有账户,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及时进行销户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008。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